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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境贸易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5:09:54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119页(517字)

指相邻两国在边境地区的贸易。

有两种形式:(1)边境小额贸易,俗称“边民互市”。毗邻两国在边境接壤地区(一般离边境两边各15公里)进行的零星交易活动,是为照顾双方边境居民生活方便和传统贸易习惯所采取的营销方式。两国边境居民须在指定的开放地点和集市上,在规定的品种、范围、金额内进行互通有无的小额交易,以生活资料和生产资料为主。两国政府通常对这种边境小额贸易给予减免关税和简化海关手续等优惠待遇,但这种优待不能适用于其他国家的贸易。在中国边境地区开放小额贸易,须报经国务院批准,应贯彻互通有无、调剂余缺的原则。目前中国在广东、云南、西藏、新疆、黑江、吉林等地区有这类贸易。

(2)边境地区的贸易机构或指定的地方企业之间开展的交易活动。须经两国政府批准通过,在规定的商品范围内和指定的经由口岸进行,是边境地区所需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供应的补充形式。中国边境地方贸易,地方国营贸易机构同邻国地方政府进行贸易谈判的货单经省政府和对外经济贸易部审定批准。

进出口商品过境时,要照章报关交纳关税和工商税。中国同俄罗斯、哈萨克、塔吉克、朝鲜、蒙古、尼泊尔、缅甸、越南、老挝、印度等国家有边境地方贸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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