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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5:15:5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134页(592字)

亦称“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就某种商品交易确定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而签订的书面协议。在国际市场营销中,交易双方通过磋商达成协议以后,都要签订书面契约,把交易过程中经过双方商谈同意的具体条件,用书面形式固定下来,并由双方签字确认,使其成为一种对双方都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合同一般由3部分组成:(1)首部,包括合同的名称和编号、签订合同的日期和地点、双方的名称和地址等;(2)合同主体,包括商品名称、品质和规格、数量、包装、单价和总值、交货期、保险、运输、支付、检验、索赔、仲裁和不可抗拒力等;(3)尾部,包括合同文字和份数的规定、双方的签字等。合同条款应和磋商同意的内容完全一致,一经签订,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际营销中的买卖合同,根据实际情况的需要、商品性质和交易量的大小,分为繁简不同的两种形式:①正式合同,多用于大宗商品、重要机器设备。其内容全面详细,包括所有议妥的交易条件和条款,并列明买卖双方全部的权利、义务。由买方制作的,称为“购货合同”;由卖方制作的,称为“售货合同”。②成交确认书,是合同的简化形式,多用于一般商品或成交额不大的交易。

其内容一般只包括交易的重要条件。由买方制作的,称“购货确认书”;由卖方制作的,称“销售确认书”。买卖合同也有在当面谈判成交时口头确定的。口头合同一经达成,即备制书面合同,由买卖双方签订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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