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178页(219字)
一译“佛郎”。
(1)法国货币单位。1法郎等于100分(Centimes),1960年1月1日发行新法郎,1新法郎等于100旧法郎。1963年1月1日起,取消新法郎的“新”字,恢复“法郎”原名;(2)马里、布隆迪、卢旺达、吉布提、马达加斯加、比利时、卢森堡、瑞士等国的货币单位。
一般在法郎前冠以国名,以示区别。
如马里法郎、布隆迪法郎、卢旺达法郎等。1法郎均等于100分(Centim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