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241页(223字)
与远期信用证相反,而是进口方付款在先,出口方交货、交单在后。
开证行授权出口地的通行证或保兑行在交单以前向出口方垫付全部或部分款项,俟出口方交单议付时,出口地银行从议付金额中扣除垫款本息,付给出口方。倘出口方届时未能装货、交单,开证行保证偿还出口地银行的垫款本息,然后向开证申请人索还。
预付货款当然对出口方有利,进口方所以愿意预付的原因在于,预付或预付部分货款,可取得有利价格和其它有利的交易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