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407页(251字)
亦称“固定资产贷款”。
为帮助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解决增加固定资产,进行农田基本建设,改变生产条件资金不足的困难而提供的贷款。由国家银行、信用社发放。用途一般限于购买耕作、排灌、加工、运输、畜牧、捕捞等机械设备,兴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和机电井,购置耕畜、大型农具、种苗和种畜等。属于垫付公积金、更新改造基金、大修理基金性质的长期贷款。
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最长不得超过5年。从企业实现的利润、提留的折旧基金和大修理基金中归还。
现行利率低于工商业设备贷款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