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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批发市场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8:36:20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457页(1006字)

进行粮食批发的非盈利事业单位。

以郑州粮食批发市场为例,简介如下: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是由商业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开办,共同管理,实施依法服务、监理、组织交易的非盈利性事业单位。它与传统的批发商业有4个明显不同,即:变企业为事业,变经营型为服务监理型,变注重企业效益为社会效益,变不规范交易为规范化交易。该市场以商业部为主,由国家体改委、国务院经济发展研究中心、农业部、财政部、铁道部、国家工商局、国家税务局、国家物价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部门参加组成的中国郑州粮食批发市场协调领导组,协调处理市场运行中涉及地区、部门之间的关系和问题。实行主任负责下的仿事务部制,即主任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内设:综合部,交易一部(现货)、交易二部(期货)、信息部、结算部、交割部、公关部、监察部、服务部(自负盈亏)。市场秉承笃实、尚廉、公正、创新的精神,全心全意为粮食经营者及会员服务。

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是以小麦为主的综合性粮食批发市场,开办全国所有粮食品种的原粮、成品粮及其副产品的交易;开办河南省的油料、油脂及其副产品的交易。它面向全国、组织省际议价粮油批发交易,为所有具有法定资格的粮食生产者、消费者、经营者提供服务。

对交易者依法实行资格会员制,凡符合法定资格的国营、供销合作社、内外贸方面的粮食批发企业、生产企业、加工企业,经过市查批准接收为会员,均可直接进场交易。

非会员可委托会员代办交易。

市场已批准设立两家代理公司,接受非会员委托,代办交易。市场交易坚持公平交易的原则。

以公开、平等、竞争的精神,采取现场拍卖、场内协商买卖、代理买卖、牵线搭桥组合交易、集中交易周(每月的15-20日)、不定期的交易会等多种交易方式。郑州粮食批发市场承担国家三大宏观调控职能:(1)价格;在国家指导价的基础上,具体交易价格在公开竞争中形成;并运用国家吞吐、购买配额进行价格调节。

(2)吞吐:为强化宏观调控,国家专项储备粮将逐步纳入郑州市场吞吐。国家其它有关调控措施,也将尽量通过市场实施。

以实现市场调节真正由法定规范化市场来调节,做到计划经济与市场调节相结合。(3)配额:必要时商业部将核定下达购买配额,各省、市、区凭配额进场购买,防止垄断,均衡交易,达到实现对议价粮油的计划指导,强化国家宏观调控的目的。

市场为规范交易活动,保障合同履行,以完善市场调节机制,理顺流通,调节供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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