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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议购议销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8:36:5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459页(641字)

指粮食部门在统购统销之外按照议定价格进行的粮食购销活动。

粮食的议购方式,一是向完成国家征收、统购任务后仍有余粮要卖的农户协商议购;二是在集市上收购落市粮。议销的原则是根据需要和可能,量力而行。

主要用以供应大中城市、工矿区、交通要道的饮食业,酿酒用粮,工业用粮,饲料用粮,补充和调剂非农业人口的口粮,供应农业人口进城兴办第三产业所需的口粮,以及在个别地方、个别时间内为了平抑市场粮价而进行的必要销售。

国家需要时也可以将议购的粮食转作平价供应,用作平衡国家粮食收支。议价转平价所增加的费用开支,属中央批准的,由中央财政负担;属省、自治区、直辖市批准的,由地方财政负担。粮食议购议销价格,是参照不同地区、不同年景、不同季节、不同品质和当时社会粮食供求情况与市价变化情况,灵活掌握,实行浮动价格。原则上是随行就市。在保证完成国家收购和调拨任务的前提下,积极开展粮食议购议销,有利于增强国家粮食力量,支援工农业生产,调剂社会余缺,活跃城乡市场,方便群众,平抑市价,打击投机倒把。

1962年实行粮食议购议销时,由供销合作社经营。

1963年10月国务院决定,将粮食议购议销归口由粮食部门统一经营。1983年1月2日中共中央发出《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粮食统购任务完成以后,应当允许多渠道经营;国营商业要积极开展议购议销业务,参与市场调节;供销社和农村其他合作商业组织,可以灵活购销;农民私人也可以经营,可以进城,可以出县、出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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