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粮食价格支持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8:37:3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460页(696字)

世界许多国家为保护农业生产者利益而采取的一种政策。

其形式主要有:(1)保证价格制(亦称“保护价格制”)。由政府规定主要粮种的基本保证价格。

当市场粮价高于保证价格时,生产者可在市场上自由出售其产品,政府不加干预。如果市场粮价低于保证价格,其差额或者由政府直接补贴,标为“亏额支付”,或者由政府按保证价格收购生产者的粮食,称为“干预性收购”。

采取保证价格制的有美国、澳大利亚、原南斯拉夫等。欧洲经济共同体除规定最低保证价格以外,还规定最高限价。

如果市场粮价超过最高限价,政府就抛售粮食,平抑价格。(2)双重价格制。

政府高价收购生产者的粮食,再低价出售给消费者,亏赔由国家财政负担。采取双重价格的有日本、朝鲜、印度、埃及、伊拉克、巴西等。中国实行粮食统购价格高于统销价格的办法,也属于这个类型。(3)超购加价制。

政府对生产者超计划交售的粮食,给予加价奖励。采取这种作法的都是由政府统一收购粮食的国家,如原苏联规定集体农庄全年粮食交售量超过前5年平均交售量的,其超过部分加价50%;原罗尼亚规定以农庄社为单位交售谷物超过30吨的部分,加价10%。

(4)固定价格制。

政府规定一定时期内粮食的收购价格,但不直接收购。

凡是向生产者购买粮食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按政府规定的固定价格付款。有些国家同时对以粮食为原料的消费品零售价格规定了最高限价,对经营、加工单位给予补贴。

粮食价格支持政策最早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美国、加拿大首先实行了保护价格制和干预性收购。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越来越多的国家采取多种形式的粮食价格支持政策,对粮食生产的发展起了积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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