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537页(231字)
亦称“根窝”。
清代食盐运销的专利凭证。源于明代的“窝本”。清承明制,在两淮招商,凡交纳费银1000至2000两者,便能取得食盐运销的专利权,并可世袭。
所发给的专利凭证,即称为窝根。
凭窝根在一定地区运销食盐的盐商称“窝商”。道光时(公元1821~1850年),原窝商多不自己经营,而将窝根转售或典质给别人,仅只一纸虚根坐收其利。道光十一年(公元1831年)改行票法时废止。但在纲法变相恢复后,盐商领部帖,亦称窝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