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路货物运输规程
书籍:市场大辞典上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10:46:0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上册》第679页(425字)
由铁道部制定,于1987年7月1日起实行。
对货物运输基本条件,货物运输合同的签订,货物的托运、受理和承运,货物的搬入、装车和卸车,货物的到达、交付和搬出,货物运到期限,货物运输变更和合同解除,运输阻碍的处理,货车出租和托运人自备机体、车辆的运输,托运人、收货人组织装卸货物的交接,货运事故处理、赔偿和运输费用的退补,无法交付货物的处理,承运人与托运人、收货人责任的划分等作了具体规定。全国营业铁路的货物运输,除国际联运、水陆联运、军事运输另有规定外,都适用本规程。
本规程引伸的规则、办法有: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危险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运输适用本)、铁路鲜活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超限货物运输规则、铁路货物装载加固规则、铁路月度货物运输计划编制办法、货运日常工作组织办法、快运货物运输办法、个人物品运输办法、货物运单与货票填制办法、铁路集装箱运输办法、货车延期使用费核收办法,以及根据本规程精神制定的其他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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