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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理赔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11-16 01:06:53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996页(535字)

具体实现经济补偿的工作,它直接体现保险的补偿职能。

对被保险人来讲,保险的目的是在发生损失后得到应有的补偿。因之,理赔工作的好坏,关系到保险公司的信誉与业务能否很好地开展。在社会主义国家里,涉及到能否充分发挥保险对社会的经济补偿作用。因此,理赔工作的主要任务是:(1)确定保险财产造成灾害损失的事实和原因。

(2)确定财产损失是否属于保险责任。(3)协助被保险人采取措施抢救保险物资,并确定保险财产的损失程度和数额。

(4)确定被保险人应得的赔偿金额,并对损余物资进行处理。由于理赔工作情况比较复杂,因而在进行工作中必须有一个总的要求,这就是要在认真执行保险合同的前提下,对赔与不赔、赔多赔少,要考虑到是否有利于社会经济建设,是否有利于恢复生产和安定生活。

具体要求是:(1)掌握保险条款的政策精神。要重合同,守信用,按照保险条款办事,对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及时履行赔偿责任。

(2)贯彻“主动、迅速、准确、合理”的原则。所谓“主动、迅速”,就是要办得快,抓紧查勘,及时赔付,使受灾单位或个人迅速恢复生产经营和正常生活。

所谓“准确、合理”,就是要根据合同,实事求是地妥善处理,该赔的就赔,不该赔的就不赔,不惜赔,不错赔,不乱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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