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种类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999页(683字)
对危险的分类有各种方法,但最基本的分类法是:按危险的性质或形态、按危险发生的原因、按危险的对象分类。
这样对认识、测定和管理不定性危险都是有益的。(1)按危险的性质或形态可分为:①不稳定危险,或称动的危险。
主要指企业由于供产销不衔接、新产品不能打开新市场、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所造成的财务亏损的危险,这种不稳定危险是不能保险的。
②纯粹危险,或称静止危险。
指那种不可能有财务盈利而只有损失的危险。例如,火灾、地震、台风和洪水等。这种纯粹危险是可以保险的。(2)按危险发生的原因可分为:①自然风险。
指由于自然因素和物理现象造成的实质危险;例如雷电、火灾、洪水、地震、雪崩等造成财产损毁的风险;②社会风险。指由于个人或团体在社会上的行为造成的危险。例如偷盗、抢劫、过失、战争、罢工所致的损失;③经济风险。指在商品生产和购销过程中,由于经济管理不善,市场预测错误,或者市场情况变化等因素,造成产品生产数量过多或过少,市场价格上涨或跌落,以及产品质量不佳等所引起的经济损失的风险。
(3)按危险的对象可分为:①财产危险。指建筑物、机器、设备、家具等财产,由于遭遇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所引起的危险;②责任危险。指根据法律、契约或道义上的责任,应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伤亡承担经济赔偿责任的风险,例如,由于工程设计错误产生事故,使工程周围的建筑物损坏,依法应予赔偿等;③人身危险。指由于疾病、受伤、残废或死亡所引起的人身风险。虽然人的生老病死是不可避免的,但一旦出现疾病、伤亡等情况,势必给其家庭带来难以预计的经济上的困难,所以也是一种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