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035页(214字)
在用书面(契约、合同)文件明确约定的期限内(或没有书面规定时,要求承运人在合理的期限内),发生了不能进行交货的情况,所应负的责任。
因延迟交货造成的损失有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两种。直接损失如承运冷冻货、水果等,因延迟交货造成腐烂;间接损失,如货物因延迟到达,工厂不能开工的损失,市场价格跌落之差额的损失等。
对直接损失,承运人必须承担责任。对间接损失承运人是否要负责,国际上尚无定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