演出场所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6:34:3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837页(437字)
能够为舞台表演艺术提供基本条件的空间,一般以舞台和观众席为主体。
包括剧院、剧场、礼堂、俱乐部、文化宫、体育场馆等等。以隶属关系分,有以下几类:(1)文化部门所属的演出场所。
指纳入国家文化部门编制,由文化部门直接管理的文化事业单位,县以上的剧场。
(2)工矿企事业单位、机关、学校等其他非文化部门修建并直接管理的礼堂、俱乐部、文化宫、体育场馆等;(3)农村乡镇或由区乡镇政府投资修建,或由乡镇企业投资修建或由农民集资修建的乡镇剧场。
(4)农村集镇为临时演出需要或在集圩空场凭借天然地势临时围整搭砌起来的可供演出的简易草台。以上4种,投资渠道、隶属关系不一,但凡进行营业性演出,都必须按规定在同级文化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演出场所专用的《营业演出许可证》。
还有一类为公园、广场等露天演出场所,多为杂技、木偶、武术、气功、飞车、动物表演的场所,有的自带演出大蓬、大桶,有的用布帷幔围住,这类属临时演出场地。也应办理《临时营业演出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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