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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编排格式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6:52:48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863页(658字)

指期刊编辑排版的规格和式样。

目前我国已制定出科技学术期刊和检索期刊的编排规则,主要包括如下内容:(1)期刊的刊名(包括副刊名)应当尽量简短明了,必须切合该刊所涉及的特定学科与知识领域。刊名不论在期刊的任何位置出现(例如书脊、封面、封底、正文、书眉等),都应使用同一名称。更改刊名或变更出版周期时,最好从一年(卷)的第一期开始,并在新刊发行的第一年内标出更改前的刊名。要求刊名按GB3259《中文书刊名称汉语拼音拼写法》加注汉语拼音。

(2)期刊的封面(包括封二)标示的内容应包括刊名(包括副刊名)、卷次、期次和年分,必要时可标示编辑者。由于我国公开发行的期刊均要求分配ISSN,因此,封面应加上“ISSN××××——××××”。上述内容中的数字一律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刊名应在封面的显要位置。

当书脊厚度超过6mm时,上述项目应在书脊上标示。

(3)期刊应印有目次页,一般在封二后的第一页刊登目次表。

刊载两种以上文种的文章时,目次表对各文章的标示可使用相应的文字。如果目次表只使用中文,则应在篇名后标示该文章的文种,并加圆括号。

目次页的版头应标示刊名、卷次(或年份)、期次。跨年编卷时,应在卷次后用圆括号注明该卷包括的时期。

(4)期法的封底(封四)应在固定位置刊登以下项目:刊名、刊期、卷次(或年份)、期次、编辑者及其地址、出版者及其地址、印刷者、发行者、订购处、刊号(或期刊登记号),全年定价和每期定价,出版年月(日)。

创刊年至少在每年(或卷)第1期的封底或目次页上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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