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市场大辞典下册

体育赞助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7:10:5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891页(506字)

企业界对体育比赛、体育表演或体育组织的资助,一般以广告的形式出现。

如体育赛场广告、体育活动的印刷品广告、实物广告(服装、器具、纪念品等)以及冠以杯名和队名等。体育赞助既有利于我国体育运动的社会化,丰富群众的体育生活,促进体育运动水平的提高,又有利于扩大企业的影响,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但体育赞助应遵守我国的广告法规,不应扭曲体育的全部社会功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体委联合颁布的《关于加强体育广告管理的暂行规定》对体育赞助做了如下规定:(1)举办赞助性体育广告活动要纳入各级体委年度体育比赞计划,并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或省级工商行政管理局批准,未纳入年度计划的,应由省级以上体委提出临时计划,经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2)体育广告应由持有营业执照的体育服务公司或广告公司代理,其代理费,国内不超过10%,外商不超过15%;(3)体育广告内容必须符合我国广告管理法规,禁止体育比赛用烟酒企业名称或商标名称冠以杯名,禁止以礼品、纪念品、馈赠实物为媒介做卷烟和烈性酒广告;(4)全国性综合体育运动会不得使用冠以杯名广告,但全国性单项体育比赛可使用冠以杯名广告。

上一篇:体经联姻 下一篇:市场大辞典下册目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