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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赔时效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08:31:57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997页(232字)

被保险人在保险标的物发生损失时,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的有效时期。

超过期限索赔权即告无效。被保险货物运抵目的地后,收货人在提货时,如发现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以内的损失,应立即向保险单上指定的查勘和理赔代理人申请检验,取得检验报告后,连同其它索赔证件向保险公司或其代理人提出索赔。索赔时效在保险条款中都有规定,索赔必须在货物运到目的地卸离运输工具后的一定的时期内提出方为有效。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保险条款规定索赔有效期为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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