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032页(183字)
指出口到港澳地区的货物,如直接卸到保险单载明的过户银行所指定的仓库,加贴本条款,则延长存仓期间的火险责任。
保险期限以货物运入过户银行指定仓库始,到解除货物权益或运输责任终止时起计算满30天为限。这一保险是为了保障过户银行的利益,因为在货主未向银行还贷前,货物权益属银行,并通过银行押汇,保险单必须注明过户给放款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