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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10:29:12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189页(355字)

简称药品管理法,是国家对药品进行有效管理的法规。

由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通过,1984年9月20日公布,1985年7月1日起施行。《药品管理法》共11章60条,主要内容有:(1)国家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院配制制剂实行“许可证”制度。(2)关于药品标准的审定、颁布和药品审批的规定。

(3)决定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由国家实行特殊管理,严格控制。

(4)加强对药材的管理,鼓励培育中药材。(5)规定了进口、出口药品的管理原则。(6)明确了假药、劣药的概念,规定了违反《药品管理法》必须承担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进行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研究、宣传、运输、质量监督管理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均必须遵守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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