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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商业注册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11:12:3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309页(543字)

在香港经营任何以盈利为目的的行业个人和商号,都须根据商业登记条例,在开始营业后的一个月内,到税务局商业登记处办理商业登记,除了获准豁免登记的经营之外,如不遵照规定办理登记手续,被检举之后将被罚款2000港元及监禁一年。

商业登记费每年550港元。如有多家商号联营,不管他们经营的业务或商号名称是否相同,只需要申请一份商业登记证,然后申请副本若干份,在每一家商号张挂一份。自1984年10月1日起,所有业务必须为每间分行申领分行登记证及按年缴登记费15港元。

此外,还对发出的每份商业登记证及分行登记证征附加税100港元。

开设公司如为有限公司,注册的手续比较复杂,需要委托会计师办理。香港公司条例规定,有限公司分为两种:一种是私人有限公司,一种为公共有限公司。

私人有限公司的合股人数规定最少为两人,最高不能过超50人,股份在市场不能公开买卖;公共有限公司的合股人数没有限制,股份获得证券交易的批准后,可以在市场公开买卖。开设有限公司除了办公司注册外,也要办理商业登记,领取商业登记证。

香港的有限公司均根据公司条例注册。每家公司于注册时须缴纳注册费60港元。

另每千港元注册资本额缴费6港元。到1987年底,已注册的香港公司共有18588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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