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320页(180字)
香港地产交易中的一种契约买卖,即通常所说的分期付款。办法是,由银行或财务公司同地产商和置业人士分别订立合约,由银行或财务公司一次过代置业者把楼款垫支给地产商,地产商把物业契约交给银行或财务公司,然后,由置业者按楼价首次付现金一成至三成,以后便逐月向银行或财务公司缴交余款和利息,通常10年,最长为20年交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