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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农村城市化

书籍:市场大辞典下册 更新时间:2018-09-10 11:25:16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346页(307字)

村——居委会,农民——居民,村办企业——规范化的股份有份公司,这三者标志着深圳农村的村建制正式“消亡”而融入了深圳特区城市行列之中。

深圳市将以这一模式在1992年内逐步把特区范围内的68个行政村、173个自然村以及沙河华侨农场取消,并入特区城市版图。深圳特区农村的城市化改造是将深圳发展成一个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的需要,也是农村经济发展的需求。

深圳特区农村经济伴随着特区的发展而壮大。有关专家认为,深圳特区农村城市化改造不但是深圳自身需求,而且具有全国意义,是我国在改革开放形势下如何引导及处理农村城市化转化进程,如何理顺农民、集体及国家关系具有先行意义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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