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科学技术出版社《市场大辞典下册》第1369页(816字)
指在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市场经济。
它具有市场经济本身的一般共性,主要是:(1)企业是市场的法人主体,不论何种所有制、具有何种法人地位的企业,都能自主决策、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2)各种产品、服务、货币以及包括资本、劳动等在内的生产要素,都能够依据价格成本的有利性、自由流动;其供给和需求自由适应,形成均衡价格;(3)通过价格等灵敏的市场信号和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对市场主体——企业,形成经常的动力和压力,使资源得到有效的配置,满足各种社会需求;(4)由于市场结构本身难以达到完全竞争和提供完全的信息,而市场调节本身又具有自发性和后发性的特征,市场经济仅靠自身的运转,难以避免周期性的经济危机,难以实现长期经济稳定,难以防止两极分化,难以应付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等对未来的重大挑战问题。所以,现代市场经济为弥补市场机制的这些缺陷,必须有政府对经济的宏观管理与计划调控,来干预市场的运行。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除了具有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相同的共性外,还具有不同于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特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
在政治制度上,最重要的是共产党和人民政府的领导,这个政权从总体上说不是为某些集团或个人谋私利,而是以为全体人民服务为宗旨的。在基本经济制度上,所有制结构以公有制(包括国有制和集体所有制)为主体,个体、私营、外资经济为补充,不同所有制可用不同形式组合经营,各种经济成分和经营形式的企业都进入市场,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要通过市场竞争来实现。
在分配制度上,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其他生产要素分配为补充,兼顾效率与公平,运用市场机制合理拉开差距,刺激效率,同时运用多种调节手段,防止两极分化,逐步实现共同富裕。在宏观调控上,国家能够把人民的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