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诗说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辽宁人民出版社《诗经百科辞典下卷》第1685页(825字)
【释义】:
先秦古籍中没有明确提出采诗说,但有两条与此说相关的记载:《孟子·离娄下》曰:“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诗》亡然后《春秋》作。”《说文解字》曰:“,古之遒人以木铎记诗言。”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曰:“《孟子》‘王者之迹熄而《诗》亡,‘迹’即‘’之误。
”《左传·襄公十四年》载师旷语说:“故《夏书》曰:‘遒人以木铎徇于路。官师相规,工执艺事以谏。
’正月孟春,于是乎有之,谏失常也。”杜预注曰:“遒人,行人之官也。木铎,木舌金铃。徇于路,求歌谣之言。
”(《春秋左传集解第十五》)汉代学者因承此说,明确提出采诗说,认为周朝便有采诗的制度,说法颇多,其中比较重要的有:《礼记·王制》:“天子五年一巡守(狩)。岁二月东巡守,……命太史陈诗以观民风。
”《孔丛子·巡狩篇》:“古者天子命史采诗谣,以观民风。”《汉书·食货志》:“孟春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太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何休《春秋公羊传·宣公十五年解诂》:“男女有所怨恨,相从而歌。饥者歌其食,劳者歌其事。
男年六十,女年五十无子者,官衣食之,使之民间求诗。
乡移于邑,邑移于国,国以闻于天子。故王者不出牖户,尽知天下所苦,不下堂而知四方。”《汉书·艺文志》:“故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刘歆《与扬雄书》:“诏问三代,周、秦轩车使者、逌人使者,以岁八月巡路,求代语、童谣、歌戏,欲得其最目。”(《方言》)以上诸说关于采诗的时间、方式及采诗之人都有很大的出入,说明汉人可能是参照汉乐府的采诗制度所做出的推测,其中一些细节可能出于想象,未必符合历史原貌,但采诗之制应是存在的,否则在交通不便、语言互异的情况下,遍布黄河及长江流域广大地区的民间之诗便难以汇集王庭。
我们以为进行采诗工作的当是周王朝及各诸侯国的乐官,《小雅》、《国风》中的许多诗便是靠乐官“采诗”汇集在一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