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不反余之所居兮,恨离予之故。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11-16 14:07:2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402页(245字)
【集校】:
洪兴祖:悲不反余之所居兮,恨离予之故。
校语:一本“不”下有“得”字。
黄省曾、明繙宋本、朱多煃:同洪本。
校语亦同。
庄允益:同洪本。
。【集释】:王逸:不得归郢,见故居也。
潘啸龙:“悲不反”二句,言爲放逐离乡、不得返归故居而感到悲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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