惩于羹者而吹兮,何不变此志也。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1324页(3022字)
【集校】:
洪兴祖:惩于羹者而吹兮,何不变此志也。
校语:一无者字。一云:惩于热羹者。一云:惩热于羹。,一作,一作韲。
一云:何不变此之志。一本自此句至“又何以爲此援”,竝无也字。
朱熹:惩热羹而吹兮,何不变此志也。校语:惩热羹,一本热作于,而羹下有者字,一本有于热者,皆非是。
一作惩热于羹,而无者字,亦通。,一作韲,并音。此下一有之字,一无二也字。
黄省曾:惩于羹者而吹兮,何不变此之志也。
明繙宋本:惩于羹者而吹兮,何不此志也。校语同洪本。
朱多煃:同黄本。
汪瑗:惩于者而吹韲兮,何不变此志也。
毛晋:惩热羹而龡兮,何不变此志也。校语:今本作惩于羹者而吹兮。
庄允益:惩于羹者而吹兮,何不变此之志也。
戴震、汪梧凤:惩于羹而吹韲兮,何不变此志也。
校语:韲。一作。此志也,俗本删去四也字。
刘师培:,作,一作韲。
《书钞》百四十四引作吹韲,百四十六又引作齐,《初学记》十六引作。
闻一多:当从一本删者字。“惩于羹而吹兮”与“欲释阶而登天兮”语意平列,皆七字爲句。朱本无者字。
《困学纪闻》二〇引作“惩热羹而吹,”亦无者字。(柳宗元《与杨诲之疏解车义第二书》引有者字,则唐时已有衍“者”之本。
)
刘永:朱本、戴本皆无者字。无者字是。羹热冷,言羹卽知爲热,犹言卽知爲冷,以是知有热字者非也。本作。
朱骏声曰:“或从齐声,字亦作。按从韭从次会意,细切而匀之有敍也,声。
”是爲本字,爲或体,卽之变也。
姜亮夫:惩于羹者句,《御览》八六一卷引与此同,惟作韲。朱本作惩热羹而吹兮;洪引一本无者字,一云惩于热羹者,一云惩热于羹;一作,一作。本当作,从次、从韭、声。
古声之字或又从齐声,则爲或体。又见《书钞》百四十四引作,则隶变字也。
《初学记》十六引作,则又韲之衍矣。(《重订屈原赋校注》)
沈祖緜:洪本无之字,是也。
蒋天枢:同黄本。校语:黄本、夫容馆本有“之”字。
。【集释】:王逸:言人有歠羹而中热,心中惩,见则恐而吹之,言易改移。
独己执守忠,不可移也。何不改忠之,随从吹之志也。
洪兴祖:惩,戒也。,音賫。郑康成云:凡酱所和,细切爲。一曰:擣姜蒜辛物爲之。故曰臼受辛也。[按,臼原作曰,据《世説新语·捷悟篇》改]
朱熹:盖羹热而冷,有人歠羹而太热,其心惩。后见冷,犹恐其热而吹之,以喻常情旣以忠直得罪,卽痛自惩,过爲阿曲。
林兆珂:惩,创也。
汪瑗:惩,警戒之意。羹,古人糁米而和菜肉以爲之者也。
吹,以口嘘之,使令冷也。韲,细切葅菜而爲之者也。凡醢酱所和,及捣姜蒜辛酸之物皆是。
盖羹,热物也,韲,冷物也。
言人有歠羹,而中其热,其心遂常惩艾,虽见冷韲,亦恐其爲热所炙,而吹之使冷。以喻人经患难者,多有所警戒,而不复轻动也。
所谓伤弓之鸟高飞,惊饵之鱼远逝是也。屈子被衆谗而遭危殆,而此极至无旁之志,犹不忍变,岂非不知惩于羹者而吹韲之説乎?此盖厉神以爲屈子不变此志之喻,旧説失之,故解意多牵强也。
黄文焕:自诿之后,又复自诘。曰梦之告我者甚明,而我竟不知变也。
情貌不变,从前以此望君之见察,冷热宜惩;从今宜以此存我之知悔也。
王夫之:惩羹吹,言己以谏而逢尤,当默以自全。
林云铭:前旣逢殆一次,此番虽有志之极,亦当惩创而自改,何以忘吹之戒乎?
戴震:《尔雅》:肉谓之羹。
胡文英:,音。
惩热羹而吹,时俗之谚也。
何不变此志,愤极而反言之,犹古诗“何不策高足,先据要路津,无爲守穷,轗轲长苦辛”之意也。
刘梦鹏:凡人有鑒于前,思变于后而已。独不变,盖思君之忱,久而愈笃,虽知无旁而志极如故,不改其态度也。
王闿运:先被祸,又自蹈之,诚自咎也。
文怀沙:羹,不冒热气的浓汤。“惩于羹而吹”的意思是,受到不冒热气的浓汤的惩戒(就是烫痛了嘴巴),以后见着酱之类的食品,也要吹牠一吹。这句话是一个譬喻,説明上过当的人以后会特别谨慎。何不变此志也,爲什麽不改变你的志愿?(《屈原集》注)
黄孝纾:惩,提防。羹,滚汤。
,酢菜末。
姜亮夫:“惩羹吹”,乃古成语,屈子以俗语入文,以喻人之常情也。见《説文·韭部》,字作,又作,“坠也,从韭,次皆声”,今作,一则之滥脱也。《周礼·醢人》:“王举则共醢,六十,以五齐,七醢,七菹,三实之。”注:“齐当爲,……凡醢酱所和,细切爲,全物若爲菹。”按爲酱属,酱属非煎煮物,故以与羹对举,羹热而凉,饮羹中热,则虽亦吹之也。
惟此句今本多作“惩于羹者而吹”,洪引一本无者字,朱熹本作“惩热羹而吹”,依《补注》、《集注》两书两引,异文则凡有四。然通校之,则当作“惩于羹而吹兮”。洪本特衍一者字,羹者者字无可属,且惩羹与吹文,有者字,则不词甚矣。
朱本作惩热羹,亦未允,羹热冷,羹上有热,则上宜有冷矣。
上省冷,盖人知之必冷,则羹上出热反爲赘词。至一本作惩于羹热者,盖爲可笑,“惩热于羹”若加重语义而爲之辞,似尚可通,然此句与下“欲释阶而登天兮”句,语句平列,皆作七字。
则热于羹仍无当,于此处行文通利,故仍以“惩于羹而吹”爲允当。(《重订屈原赋校注》)
马茂元:,切成末的菜,是冷食品。
刘永济:,冷拌之物也。
此言旣有从前之验,便当改变这种想法。(《屈赋音注详解》)
苏雪林:此乃爲厉神言。
蒋天枢:者,菜臛之属。
金开诚:羹,以五味调和的浓汤,亦指煮成浓液状的食物。
汤炳正:惩,受创而畏惧。
,切之辣菜,乃冷食。(《楚辞今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