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楚辞集校集释下

吾闻作忠以造怨兮,忽谓之过言。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18:01: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1335页(1555字)

【集校】:

洪兴祖:吾闻作忠以造怨兮,忽谓之过言。

朱熹:吾闻作忠以造怨兮,忽谓之过言。

黄省曾、明繙宋本、朱多煃、毛晋:同朱本。

汪瑗:吾闻作忠以造怨兮,忽谓之过言。

庄允益:同汪本。

。【集释】:

王逸:始吾闻爲君建立忠策,必爲谗佞所怨,忽过之耳,以爲不然,今而后信也。

朱熹:忽者,易而畧之之意。

林兆珂:言我始闻效忠于君者,必爲谗佞者所怨,每忽易之以爲过言。

汪瑗:此下至末,盖屈子闻厉神之言,若有所感,而将悔者,然卒又明其己志之决,不肯改也。

作忠造怨,盖古语也,其意卽前半篇所陈者是也。过言,谓所言之过甚也。

陈第:忠而怨,是作忠卽造怨也,吾始忽略其言。

黄文焕:君造怒者也,我造怨者也。以造怨之臣事造怒之君,尚可合乎?以我之忠,形人不忠,造怨于人者也。

天亡人国,必令其主不乐忠言。天之所废,我乃强欲扶而兴之,是造怨于天者也。

作忠与所非忠而言相应,忠可以矢天,偏不可对人。多一番忠肝,徒添一番怨府。

作字、造字,写尽层层。

王夫之:忽,轻也。承上占梦而言。彼所云作忠造怨,吾忽其言爲不足听,乃复谏不止。

林云铭:自尽其心,反招君之忿恨。轻忽其言,以爲太过。

:至此屈子之心,若有所感。因言吾前闻作忠造怨之言,意以旣忠矣,焉有造怨事?尝忽视之,谓其言太过。

胡文英:谓之过言,信道笃而涉世未久也。

刘梦鹏:作,爲也。造,犹招也。忽者,偶起心之词。

过言,谓作忠造怨之言出于过激,非平之论也。承上文言怨贞多道谗妒然。

沈德鸿:吾闻,犹言“始吾闻……”也。

闻一多:《管子·形势篇》:“人事之起,迎亲造怨。”《庄子·徐无鬼篇》:“未始离于岑而足以造(于字疑衍)怨也。”《吕氏春秋·诬徒篇》:“此师徒相与造怨也。”忽,轻忽之也。轻忽闻之,以爲不实。

文怀沙:造怨,造成别人的怨恨。

过言,过分的説法。(《屈原集》注)

黄孝纾:作忠,立志做忠臣。

茂元:忽,忽略而不介意。

过言,夸大的话。

吴孟复:造怨,造,“成也”(《文选注》引《易·郑注》,又《书·君奭》郑注)。意谓对楚王尽忠,反被楚王视爲怨仇。

蒋天枢:造,致也。

所爲者忠而招致人之恨己。忽,盖谓忽然过耳之言,不深信之,因谓其言爲过甚。

金开诚:作,作爲,行事。作忠造怨,所作所爲都是爲君王尽忠,却造就了令人怨恨的结局。

汤炳正:造,製造。(《楚辞今注》)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