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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明月兮珮宝璐。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18:03:5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1367页(3236字)

【集校】:

《文选》陈本:被明月兮佩宝璐。

《文选》尤本:同陈本。

《文选》六臣本:被月兮佩宝璐。

洪兴祖:被明月兮珮宝璐。校语:珮,一作佩。

朱熹:被明月兮珮宝璐。

黄省曾、朱多煃:同朱本。

明繙宋本:同洪本。校语亦同。

汪瑗:被明兮佩宝璐。

毛晋:被月兮珮宝璐。

庄允益:同洪本。

江有诰:此上疑脱一句。

闻一多:此文当作“世溷浊而莫余知兮,余方高驰而不顾,乱曰:驾青虬兮骖白螭,被明月兮佩宝璐,□□□□□□□,(句中所缺字数,不可确知,姑依多数句例定之。后仿此。

)吾与重华游兮瑶之圃,□□□□□□□,登崑仑兮食玉英,与天地兮同寿,与日月兮齐光。”并全段移在《惜诵》篇末。

考本篇篇首言驾虬骖螭,游瑶圃,登崑仑,皆游仙之事,而自“哀南夷之莫吾知兮”以至篇末,所言又俱属现实境界。且旣曰“高驰不顾”,又曰“与天地同寿,与日月同光”则是已离羣高举,与造物者爲友矣,乃下文复云“固将愁苦而终穷”。

此其一篇之中,前后矛盾,尤不可解。(黄文焕、贺宽辈亦尝怀疑及此。)及考《惜诵》篇末身字不入韵,而此八句与彼末段语意适相衔接,乃知八句爲彼篇之文,迻写入于此也。《惜诵》篇末“愿曾逝而远身兮,矫兹媚以私处”(二句原倒,説已详上)二句,语意一贯,韵亦相叶,四句当同隶一行(本篇亦以四句爲一行)。《惜诵》“梼木兰以矫蕙”四句详“曾逝远身”前之备具,本篇“驾青虬兮骖白螭”以下,并缺文八句,正叙“曾逝远身”之事,此又其文中脉络之历历可考者也。至今本《惜诵》篇末文多夺乱,已分见前条。

此八句旣本属彼篇,又经迻写羼入本篇,则其间颠倒夺失,度亦不免。今验“被明月兮佩宝璐,”与“驾青虬兮骖白螭”以下五句,兮字皆在句中,于文例当毗连。更以韵例衡之,知“被明月”句当在“驾青虬”句下,而“被明月”与“吾与重华”二句之间当更有一句,然后璐圃二字乃得相叶。

盖本书通例,凡于韵二字相叶者,于文当有四句,于韵三字相叶者,于文当有六句,余以类推。

今璐圃二字相叶,而文祗三句,故知其间必有脱文。(卽并“世溷浊”二句计之,顾璐圃三字相叶,于文亦当有六句。

今纔五句,故于例仍不合。然璐圃二韵,实係乱词,[详下]似不当与本词处顾二韵连读。)下文“登崑仑”与“与天地”二句间所缺一句,亦可以同类原则推知之。又知“驾青虬”上当有“乱曰”二字者,语调之变,由于乐调之变,历验他篇而不爽。本篇(《惜诵》)上文兮字皆在句末,至此忽改在句中,故知必係乱词也。考《九章》诸篇,除《橘颂》内容体製皆异,宜自爲一类外,自余八篇中,应以《惜诵》、《涉江》、《哀郢》、《抽思》、《怀沙》爲一类,《思美人》、《惜往日》、《悲回风》爲一类(説别详)。

前者五篇中,四篇皆有乱词,则《惜诵》亦当有也。要而言之,此八句《涉江》有之爲赘肬,《惜诵》无之爲俄空,今以移归《惜诵》,则庶乎《惜诵》、《涉江》,两得其宜矣,(《涉江》篇首“余幼好此奇服兮,年旣老而不衰,带长铗之陆离兮,冠切云之崔嵬”四句,今在“被明月”前,余初疑亦《惜诵》文。

然细按文义,殊不类。疑“被明月”等八句初阑入《涉江》时,本在四句前,后人以“被明月”云云不似开章语,乃移四句于彼前,使与“带长铗”“冠切云”等语相配,遂成今本耳。

)

刘永济:下文“登崐仑兮食玉英”,亦五句三韵,故诸家于此不疑有脱句。然上二句言冠服,下四句言车驾,中出此句,属上则意类而辞只,属下又辞意皆不类,疑本在登崑仑句上,后人因此句亦言被佩,因移在冠切云句下耳。

不悟上冠剑之文,实,此被佩之言,虚,不得爲类也。璐、顾、圃,江氏韵读曰:“此上有脱句。”今校定“被明月兮佩宝璐”句,在“登崐仑兮食玉英”上,上顾、圃、璐三韵相叶,下英、光、湘三韵相叶。

吴孟复:此下亦只有三句,疑“吾与重华游兮瑶之圃”在此句下。

。【集释】:

王逸:在背曰被。

宝璐,美玉。言背被明月之珠,要佩美玉,德宝兼备,行度清白也。

李周翰:被,犹服也。

明月,珠名,贤王名。言我冠带佩服莫不盛美,加之忠信贞洁,而遭世溷浊,无相知者。

洪兴祖:《淮南》曰:明月之珠,不能无类。注云:夜光之珠有似月光,故曰明月。璐,音路。

《説文》云:玉名。

林兆珂:言其衆美具备,而世莫知也。

汪瑗:被、佩,皆泛言佩服之意。王逸曰:“在背曰被,在腰曰佩。”男子不应服其珠于背也。盖屈子奇服之好,非特寓言,而冠劒珠玉,实当时之所喜好佩服者也。

此盖赋体,而有比意,非全比也。明月,亦称夜光之珠,其义一也,盖美珠也。

宝,犹贵也。宝璐,谓玉之至贵者也。或曰,冠者,男子之服;劒者,男子之所有事;而玉者,君子无故不去身者也。屈子佩之宜也。

而又佩明珠者,未之前闻也。瑗曰:古之君子无所不佩,随人之所喜好,而有所比德者,皆可佩也。

孔子劒玉之外,又佩象环五寸。可见古人于玉之比德,剑之卫身,必不可去之,外而他所佩者,由夫人也。

自古道衰微,日趋苟简,遂指珠玉爲妇人女子之饰,鄙长剑爲武夫之事,讪高冠爲怪异之流,而圣贤垂世立教,养德养身之意,抑荒矣。

黄文焕:明月、宝璐,致文饰焉。

王闿运:璐,緐露冕旒之类,垂如露者。此云佩,则佩珠。

文怀沙:被,穿戴着。明月,珍珠名。

珮,同佩。(《屈原集》注)

高亨:寳剑、高冠、珍珠、美玉都是比喻高贵品德。

姜亮夫:明月,李斯文有“垂明月之珠”,东方朔《神异经》亦云:“西北荒中有二金阙,……上有明月珠,径三丈,光照千里。

”司相如《子虚赋》:“曳明月之珠旗”,《集解》引《汉书音义》曰:“以明月珠缀饰旗”。又《上林赋》“明月珠子,玓瓅江靡”,《文选·西都赋》:“隋侯明月,错落其间。”李善注:“许慎《淮南子注》曰:‘夜光之珠,有似明月,故曰明月也。’”高诱以隋侯爲明月,许慎以明月爲夜光。班固云“隋侯明月”又云:“悬黎垂棘,夜光在焉”,然则班以夜光非隋珠明月矣。郭璞《游仙》李善注引邹阳《上书》曰:“明月之珠,夜光之璧”则明月夜光,又别爲二。

大抵汉人侈言无实之説,皆出于《楚辞》而任意附会者矣。

《九歎》亦有:“垂明月之玄珠”,王注:“黑光曰玄也”。説又稍异。〇宝璐,《説文·玉部》:“璐,玉也,从玉,路声。”大徐“洛故切。”又《文选·雪赋》“逵似连璐”,李善注引许君《淮南子注》:“璐,美玉也。”古籍用璐字,惟此一见。

古人亦无言佩璐者。近世出土玉器繁多,亦未见璐。

疑本南楚荆璞之类,本出方土,故不见北土典籍也。(《重订屈原赋校注》)

蒋天枢:衣之披于背者曰被,今所谓披风。明月,珠也,被上缀明月之珠故云被明月。宝璐,美玉。喻有光辉,能烛照前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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