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百里之爲虏兮,伊尹烹于庖厨。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1725页(1217字)
【集校】:
洪兴祖:闻百里之爲虏兮,伊尹烹于庖。
朱熹:闻百里之爲虏兮,伊尹烹于庖厨。
黄省曾:同洪本。
明繙宋本:闻百里之爲虏兮,伊尹烹于庖厨。
朱多煃:同明繙宋本。
汪瑗、庄允益:同朱本。
毛晋:闻百里之爲虏兮,伊尹烹于庖。
沈祖緜:百里奚无爲虏事,虏疑作竖。《史记·孟尝君传》而士不得裋褐。《索隐》作竖褐。又《郦生传》:竖儒。
《索隐》:竖者童僕之称。百里奚亡至秦,贸易传卖,实竖也。
竖与厨韵。
。【集释】:洪兴祖:晋献公虏君与其大夫百里傒,以百里傒爲秦缪公夫人胜。
百里傒亾秦走宛,楚鄙人执之。缪公闻百里傒贤,以五羖羊皮赎之,释其囚,与语国事。
缪公大説,授之国政,号曰五羖大夫。
汪瑗:五羖大夫犹三闾大夫,或当时秦之官名耳,后世好事者因而实其事也。
伊尹名挚,汤臣。烹,谓和饮食之味也。庖厨,烹调宰杀之所。伊尹烹庖之事,《天问》有缘鹄饰玉之説,《孟子》有割烹之説,《史记》、《淮南》有负鼎之説,孟子已辩之矣。
王夫之:太公、伊尹、甯戚、百里奚虽疎贱,而大功立,则诚信积中,而光景外着矣。若子胥、介子身死,而夫差、晋文始悔,亦奚益乎?此幽隐絶名,虽身死而固无聊者也。
蒋天枢:六句以史事喻己之生不逢时。
何剑熏:沈説非是,故书载百里奚事,言“虏”者多,无言“竪”者。
《韩非子·説难》:“百里奚爲虏以干上也。”《难一》:“(百里奚)爲虏于穆公,不辞卑辱。”《难二》:“百里奚自以爲虏于穆公……。”《吕氏春秋·慎人》:“百里奚之未遇也,亡虢而虏晋,饭牛于秦,传鬻五羊之皮,公孙枝得而説之,献诸穆公。”又《知度篇》:“百里奚,霸主之船骥也。任僕虏。
”《鹖冠子·世兵篇》:“百里奚,官奴,或爲晋所虏係……。”刘向《説苑·善説篇》亦云:“百里奚自卖五羊之皮,爲秦人虏。”皆言“虏”,何独屈原不可言之?实则,虏卽奴。古代常用俘虏爲奴隶,历史学家类能言之。
又虏、奴係双声字,可通用,上揭诸虏,皆当读奴,奴亦竪,故无烦改字。(《楚辞新诂》)
汤炳正:虏,被擒之囚。(《楚辞今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