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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19:08:43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030页(2317字)

【集校】:

《文选》尤本:安能以皓皓之白,蒙世俗之尘埃乎?

《文选》五臣本、六臣本:同尤本。

洪兴祖:安能以皓皓之白,而蒙世俗之尘埃乎?校语:皓,一作“皎”。一无“而”字。

尘埃,《史记》作“温蠖”。

朱熹:同洪本。校语:皓皓,一作皎皎。一无“而”字。尘埃,《史记》作“温蠖”。

黄省曾:又安能以皎皎之白,蒙世俗之尘埃乎?校语:(皎皎,)《史》云“皓皓”。

明繙宋本:同洪本。校语亦同。

朱多煃:同黄本。校语亦同。

毛晋:同洪本。

庄允益:同黄本。

毛祥麟:同洪本。

校语:俞本“安”上有“又”字。冯本同。

戴震、汪梧凤:同洪本。

校语:尘埃,《史记》作“温蠖”。

刘师培:《类聚》六引“乎”作“哉”。

《史记·原传·索隐》引无“俗”字,是也。唐人讳世改之爲俗,嗣则两字并存。

闻一多:当依一本删“而”字。“安能以皓皓之白,蒙世俗之尘埃乎”与上文“安能以身之察察,受物之汶汶乎”句法一律。

《文选》无“而”字。《类聚》六,《白帖》三,《御览》三七,《史记·屈原列传·索隐》,《文选》鲍明远《拟嵇中散言志》注,《山谷内集》一三《再次韵兼简履中南玉》注、又二〇《题淡山巖》注所引亦并无。

姜亮夫:皓皓,洪、朱同引一本作“皎皎”。寅按《章句》“皓皓犹皎皎”,则王本作皓皓也。

尘埃,《史记》作“温蠖”,《索隐》:“犹惛愤。”寅按:惛愤不可曰“蒙温蠖”,疑有误、从此本作“尘埃”是也。《史记》原传《索隐》引无世俗“俗”字,又埃乎“乎”字,《类聚》六引作“哉”。

【集释】:

王逸:皓皓,犹皎皎也。

被点污也。

李周翰:皓、白,喻贞洁。

尘埃,喻点污也。

洪兴祖:尘埃,《史记》作温蠖。

説者曰:温蠖,犹惛愤也。

朱熹:尘埃,《史》作温蠖。

若从诸本,则“埃”叶衣字,于支反。若从《史记》,则“白”叶蒲各反,蠖于各反,而二字自相叶。温蠖,犹惛愤也。

汪瑗:皓皓,洁白之至也。蒙,冒也。尘埃,污秽也。

淈泥扬波混浊,餔糟歠酾而酗醉者,此世俗之混混于尘埃之中者也。屈子之言,宁往投水而死,爲所食,亦所不恤,必不肯以清白之身而冒彼世俗之污秽,使浼己也。呜呼!屈子死且不恤,而况放乎,而况憔悴枯槁乎。此章申言上章之旨,词加厉而志愈坚刚,意独至而情益悲矣。

其不肯与世推移也决矣。

陈第:言不能淈泥餔糟,同流合污。

林云铭:言所以致此皓皓之德者,几经濯磨,亦犹沐浴方新,不能再蒙尘埃以丧其清醒之体,生死不足计也。

蒋骥:皓皓二语,原自谓也。

言人之沐浴者,将服衣冠,必弹而振之,诚不愿以身既皎洁而复受衣冠之垢污也。夫人之清醒,亦犹是矣。

虽窜斥不堪,宁誓以死,安能随俗推移以蒙其垢乎?上文止言见放,而此言死者,盖不推移,则其势不止于放,吾故曰原之死非得已也。时未至湘,而死计已决。

此《怀沙》所以作也。

屈复:右三段,志不受污,宁死不回也。一篇正意。

胡文英:皓皓之白,洁也,喻己之素行;世俗尘埃,污也,喻小人之庸态。

陈本礼:渔父之辞,未尝非处乱世之道,然在原有万不能已者,宗臣之谊,休戚相关。宁爲史鱼死,不效宁武愚,志各有在。

姜亮夫:皓皓,犹言皎皎。洁白喻贞洁,而蒙被世俗之玷污。此四句原自谓也:言人之沐浴者,弹振其衣冠,盖不愿以己洁之身,复受衣冠之积垢;夫人之清与醒,盖亦犹是也,虽窜斥不堪,誓之以死,安能随世推移,以蒙其垢乎!

何剑熏:“尘埃”,应从《史记》作“温蠖”。司迁虽好改书,但皆改难字爲易字,决不相反。“尘埃”易字,“温蠖”难字。因其难,故司马贞不能作释。

历来治《史记》者,亦不能解,故知屈原原文必作“温蠖”。人或不知,妄改爲“尘埃”。余谓“温蠖”借作“秽污”。

温,《广韵》“乌魂切”;污,“哀都切”;蠖,“乌郭切”;秽,《集韵》“乌废切”。

皆影母字。故“温蠖”爲双声连绵词。

古人重声,可用同音之字随意书之。“蠖”从“蒦”声与“污”同属鱼部,上句“白”字属铎部,爲鱼部入声,故可押韵。

汤炳正:尘埃,与上文“汶汶”叶韵,当爲“埃尘”之误倒。《史记》作“温蠖”,爲“混污”之同音借字。

以韵求之,亦当爲“污混”之误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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