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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厉武之不察兮,羌两足以毕斮。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20:18:49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392页(995字)

【集校】:

洪兴祖:遇厉武之不察兮,羌两足以毕斮。

校语:一本云:两足以之毕斮。

黄省曾:遇厉武之不察兮,羗两足以毕斮。

明繙宋本:同洪本。校语亦同。

朱多煃、庄允益:同洪本。

【集释】:

王逸:斮,断也。

昔卞和得寳玉之璞,而献之楚厉王,或毁之以爲石,王怒,断其左足。武王即位,和复献之,武王不察视,又断其右足。

和乃抱寳,泣于荆山之下,悲极血出。于是暨成王,乃使工人攻之,果得美玉,世所谓和氏之璧也。

或曰:两足毕索。索,尽也。以言玉石易别于忠佞,尚不能知,已之获罪是其常也。

洪兴祖:斮,仄略切。

刘向《新序》云:荆人卞和,得玉璞而献之荆厉王,使工尹相之,曰:石也。王以和爲谩,而断其左足。

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复奉玉璞而献之武王。王使工尹相之,曰:石也。

又以爲谩,而断其右足。武王薨,共王即位,和乃奉玉璞而哭于荆山中,三日三夜,泣尽而继之以血。共王闻之,乃使人理其璞而得寳焉。

又《淮南子》注云:楚人卞和,得美玉璞于荆山之下,以献武王,王以示玉人,玉人以爲石,刖其左足。文王即位,复献之,以爲石,刖其右足。抱璞不释而泣血。

及成王即位,又献之,成王曰:先君轻刖而重剖石。遂剖视之,果得美玉,以爲璧,盖纯白夜光,故曰和氏之璧。

又《琴操》曰:卞和得玉璞,以献楚怀王,使乐正子占之,言非玉,以其欺谩,斩其一足。怀王死,子平王立,和复抱其璞而献之。平王复以爲欺,斩其一足。平王死,和欲献,恐复见断,乃抱其玉而哭荆山之中。

诸説不同。按《史记·楚世家》:武王卒,子文王立。

文王卒,子囏立,是爲杜敖。其弟弑杜敖自立,是爲成王。则《淮南子》注爲是。《新序》之説与朔同,然与《史记》不合,今并存之。

王泗原:羌字用法,汉时失传,这裏误当成竟。解见《离骚》。

汤炳正:厉、武,即楚厉王、楚武王。《史记·楚世家》不见“厉王”,《淮南子》注无“厉王”,和氏所献分别爲武、文和成三王。羌,犹“乃”,语助辞。斮,指刖足。

毕斮,谓二足皆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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