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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不反余之所居兮,恨离予之故。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20:22:1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402页(245字)

【集校】:

洪兴祖:悲不反余之所居兮,恨离予之故

校语:一本“不”下有“得”字。

黄省曾、明繙宋本、朱多煃:同洪本。

校语亦同。

庄允益:同洪本。

。【集释】:

王逸:不得归郢,见故居也。

潘啸:“悲不反”二句,言爲放逐离乡、不得返归故居而感到悲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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