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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鍼而爲钓兮,又何鱼之能得。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09-10 20:30: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426页(374字)

【集校】:

洪兴祖:以鍼而爲钓兮,又何之能得。

校语:钓,一作鈎。

黄省曾、明繙宋本、朱多煃:同洪本。校语亦同。

庄允益:同洪本。

王泗原:同洪本。校语:洪《考异》“钓一作钩”。

按:作钩非。钓,钩鱼(《説文》)。以直鍼而爲钓,即以直鍼而钩鱼。所以王注云“以直鍼钓鱼”。

若云以直鍼而爲钩,既爲钩矣,则能得鱼矣,不合文义。且钩有兵器之钩,有衣带之钩。

本文作钩非。[按,王氏所据爲明繙宋本。明繙宋本古洪本校语均爲:“钧,一作鈎。”王氏误。

。【集释】:

王逸:言君不能以礼敬,聘请贤者,犹以直针钓鱼,无所能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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