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九于囘极兮,建虹采以招指。
书籍:楚辞集校集释下
更新时间:2018-10-01 02:58:09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湖北教育出版社《楚辞集校集释下》第2638页(598字)
【集校】:
洪兴祖:徵九于极兮,建虹采以招指。
校语:一作采虹。
黄省曾:徵九神于回极兮,建虹采招指。
明繙宋本:同黄本。
校语同洪本。
朱多煃:徵九神于囘极兮,建虹采招指。
庄允益:同朱本。
闻一多:“虹采”当从一本作“采虹”。《文选》沈休文《早发定山诗》注引“綵虹”。
采、綵同。
。【集释】:王逸:徵,召也。
囘,旋也。极,中也。
谓会北辰之星于天之中也。
虹采,旗也。
招指,指麾也,旗所招指语人也。言己乃召九天之神,使会北极之星,举虹采指麾四方也。
黄寿祺:极,指天极。天之中央。回极,天极回旋的枢轴。
王泗原:九神,九鬿,谓北斗九星。解见前《远逝》。谓徵召北斗九星会于天之中。
汤炳正:九神,即九,指北斗九星。参《远逝》“讯九鬿与六神”句注。
回极,指北极星,参《抽思》“何回极之浮浮”句注。
建,树立。
虹采,即“彩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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