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美愉悦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下卷 更新时间:2018-09-12 16:55:48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下卷》第1102页(536字)

由审美刺激而引起的个体心理上的快乐感受。

包括三个层次:审美感性愉悦、审美领悟愉悦、审美精神愉悦。审美感性愉悦指由于感性刺激而达到的感官反应和谐适宜的美感状态。它偏重于感性能力对审美对象形式、样式、结构、节奏、旋律的直观感受,理性功能隐而不显,含而不露。往往缺乏持久性、变异性。是较低层次的境界,标志着感性能力培养的结果,是进入较高层次审美境界的基础。审美领悟愉悦指由于对审美对象的理解而产生内心快慰的美感状态。通常表现为对深刻内容和真理领悟的快慰。这种境界理解和想象因素相对突出,情感愉悦相对稳定、持久和深刻,具有朦胧多义的特点,常令人反复玩味、兴起、愉快。它是较高层次的境界,须经过一定的审美教育、审美修养以及文化修养才能达到。

它表明审美感已进入心灵自由的境界,标志着审美理解和想象的成熟。

审美精神愉悦指由于高级心理因素如道德观、价值观、信念等的呼应而产生的美感状态。也称悦志悦神的审美境界。

它包含两个相互联系的环节:一是道德感情与哲理思想交融而形成的道德精神的高扬、奋进,属于“悦志”。二是超道德本体的人与自然的交融,属于“悦神”,是最高的审美境界。一旦进入这种审美境界,人们将会不考虑个人得失,通过实践去创造现实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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