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形式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下卷 更新时间:2018-09-13 00:10:33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下卷》第1543页(451字)

表现艺术作品内容诸要素的组织结构、表现手段和方式。

主要包括各类艺术的艺术语言(如文字、色彩、线条、声音、动作等)、结构、体裁、表现手法、韵律等。这些要素之间的协调、对称、均衡、对比、比例、节奏、参差、奇正、变幻、虚实等,构成多种多样、外在可感的艺术形式。

有内形式和外形式之分。

内形式指表现内容的组织结构和表现手段。

外形式,一是指构成或表现内容的材料的外观形式,如色泽、线条、形状、声音,二是指内容的外部装饰。前者是与内容有机统一的表现,后者可以是不涉及内容的附加物。艺术形式应力求外观美和装饰美相一致,内形式与外形式相统一。它是艺术作品内容的物质外壳,受内容的决定,同时又有相对的独立性、自身的继承性和创造性。

艺术形式美一直是美学史上探讨的重要课题。柏拉图最先提出“形式美”概念。黑格尔认为美的形式是“显现”理念的感性形式。英国贝尔提出“有意味的形式”概念。

中国古典文学、绘画、书法、音乐对语言、笔墨、结构、声律等的研究,体现了对艺术形式美的独特见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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