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牌命名法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下卷 更新时间:2018-09-13 02:22:53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下卷》第1660页(367字)

根据心理学原理对招牌进行命名的方法。

通常分四种:(1)与经营特色或主营商品属性相联系。此法反映经营特长或主营商品的优良品质,使消费者容易识别商店经营范围并产生跃跃欲试的心理。

如“万里皮鞋店”、“回春药店”等。

(2)与服务精神或经商格言相联系。

此法反映经营者的商业道德和服务精神,使消费者产生信任心理。如“半分利小吃店”、“日夜餐厅”、“快而美照相馆”等。

(3)与历史名人或民间传说相联系。此法反映企业的经营历史、服务经验,使消费者产生浓厚的兴趣和敬重心理,如“陆羽茶叶店”、“杜康酒厂”等。

(4)与享受意境或美好愿望相联系。

此法反映经营者乐意为消费者的生活增添乐趣与实惠,同时包含着对消费者的良好祝愿,可使消费者对经营者产生亲切感。如“陶陶居茶楼”、“又一村旅店”、“快活林酒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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