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心理治疗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下卷 更新时间:2018-09-13 05:16:54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下卷》第1806页(396字)

运用心理学方法与技术对罪犯的心理、人格障碍和其他精神疾患予以矫治。

学术上有两种见解:一种认为根据临床心理学,治疗对象仅限于罪犯中有变态心理和异常行为者;另一种认为,罪犯实施的犯罪行为属异常行为,无论罪犯精神是否正常,均应成为心理治疗的对象,但亦认为在具体实施中应将精神正常罪犯与精神异常罪犯分开,分别进行对变态心理者与反社会心理者的治疗。治疗前,应对罪犯逐一进行心理测验,了解其个性、智力等特点,并防止罪犯在服刑期间产生新的精神与社会病态和拘禁反应。主要方法:(1)行为疗法,包括消退法、厌恶法、操作条件反射法;(2)精神分析疗法;(3)催眠疗法;(4)暗示疗法;(5)支持疗法与森田疗法;(6)反馈疗法;(7)认知与现实疗法等。

应以个别治疗为主,同时施行分类团体治疗。罪犯接受治疗一般经历抗拒控制、公开反抗、被迫接受、绝望、自我怀疑等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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