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象艺术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2 20:24:07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上卷》第144页(418字)

舍弃客观实物的具体形状,仅提取某些形式因素加以组合来创造形象,表现生活、思想、情感的艺术形式。

与“具象艺术”相对。20世纪初产生于俄国,主要表现在绘画、雕塑领域。

代表人物有康定斯基和洛维奇等。康定斯基在《论艺术的精神》和《点、线对平面》中,提出抽象艺术的理论:(1)艺术是一个“自为的领域,只被自身的和作用于自身的规律统治着”,它应该脱离自然的“表皮”;(2)作为内心感受最合适的表现形式是“无物象”的;(3)形式因素是独立存在的,它只有自身的价值;(4)艺术表达“精神的现实”,“更高级的现实”;(5)美术犹如音乐,色彩和其他造型手段犹如音响。音乐传达的情绪是抽象的,绘画传达的情绪也应是抽象的。抽象艺术分为:(1)理智的抽象或逻辑的抽象,即“冷”抽象;(2)感情的抽象,即“热”抽象。

他们完全抛弃了无限丰富的客观世界,只在抽象的世界中发现灵感和创造力,认为艺术的价值就在于抽象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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