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计划

书籍:心理学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3 05:05:44

出处:按学科分类—哲学、宗教 上海教育出版社《心理学大辞典上卷》第606页(548字)

①由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统一规定和颁布的课程总体规划,亦即国家造就各级各类人才的总体规划。

由以下几部分构成:(1)课程设置;(2)课程安排顺序;(3)课程的学时分配;(4)学年编制(包括学期划分和学周、节假日的规定等)。教学计划的制定既要依据国家教育制度,又要体现学生品德与能力形成发展规律;既要保证学科之间的横向联系与协调,又要保证各学段之间的互相衔接;既要坚持课堂教学为主,又要合理安排各类课外活动;既要确保稳定性、统一性,又要依据社会发展的最新要求和各地区学校的特点体现一定的灵活性。中国早期的学校并无严格的教学计划,带有很大的随意性,在20世纪初的《钦定学堂章程》、《奏定学堂章程》中第一次提出了“学校课程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因学习苏联而改称“教学计划”,其制定大约经历了四个阶段:(1)20世纪50年代,主要学习苏联的经验;(2)20世纪60年代,联系中国实际情况,有所改进;(3)“文革”期间受到严重破坏;(4)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逐渐走上正轨,日益合理化。

②学校年级组或教师对教学工作的设想和安排。包括学校或年级组制定的学期或学年的教学工作计划、教学进度计划等,也包括教师的单元教学计划和课堂教学计划(后者简称“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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