俄罗斯联邦1943年学生守则
书籍:教育大辞典第11卷外国教育史
更新时间:2018-11-19 00:16:04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上海教育出版社《教育大辞典第11卷外国教育史》第292页(243字)
苏联规定中小学学生主要义务和行为准则的教育文件。
由俄罗斯联邦教育人民委员部制定,1943年8月人民委员会决议通过。共20条。
第一条规则为:孜孜不倦和坚持不懈地掌握知识,以便成为有教养、有文化的公民,尽力为苏维埃祖国服务。
其他各条包括学生在学校、家庭、街道和公共场所对待学习和师长,对待父母、弟妹、老、弱、病人和公共财物的行为准则。守则最后指出,对违犯所列规则者予以惩罚,直至开除学籍。守则颁布后,各加盟共和国亦制定和通过类似的学生守则。
上一篇:青年工人学校条例
下一篇:教育大辞典第11卷外国教育史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