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舍法
书籍: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下
更新时间:2018-11-19 00:14:15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上海教育出版社《教育大辞典增订合编本下》第1311页(553字)
“三舍考选法”或“三舍选察升补法”之简称。
亦称“三舍推恩”。宋代太学教学与升补制度。
熙宁四年(1071),立太学生三舍法,将太学生分为上舍、内舍、外舍三等。各以锡庆院、旧国子监、武成王庙为舍。
始入学为外舍,初不限员,后定七百员,春秋各试一次;外舍升内舍,二百员;内舍升上舍,一百员。学生各习一经。
上舍生成绩优异者直接授官。元丰二年(1079)颁布太学新学令,订三舍法一百四十余条,详密规定太学私试、公试、舍试和升舍方法。
定太学置八十斋,每斋容三十人,外舍生二千人,内舍生三百人,上舍生一百人。月一私试,年一公试,隔年一舍试;参考日常行艺,逐级校定,分别升舍。
元符二年(1099)后,三舍法逐步推广于诸州学。州学岁贡其上舍生一人(崇宁元年改三年一贡),内舍生二人。
上舍生先附太学外舍,经试合格方补入内舍,三试不中遣还其州。其内舍生免试,补为太学外舍生。
崇宁元年(1102),太学外舍增至三千员,另建辟雍容之。内舍六百员,上舍二百员。
三年,罢州县发解和省试,取士皆由学校按三舍法升贡。宣和三年(1121),罢州县学三舍法,惟太学行之。
南宋绍兴十三年(1143)始建太学,养士七百人,上舍生三十员,内舍生百员,外舍生五百七十员。选察升补方法愈严密。
参见“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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