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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谷县续志

书籍:四库大辞典上 更新时间:2018-09-14 11:58:27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吉林大学出版社《四库大辞典上》第1152页(540字)

二卷。

清郝应第纂修,郝应第字维三,河北新乐县人。出身举人,顺治十二年(1655)来任太谷县知县,按太谷县志创修于明万历二十二年(1594)县令乔允升。至顺治九年(1652)知县戴可进莅任后,叹乔允升本经兵乱而亡,复将旧传本订正,欲付梓。

可进离任后,应第继任,复将旧本增续,遂成志书。《太谷县续志》顺治十二年(1655)刻本。全书共二卷,一卷自明万历二十四年(1596)起至崇祯十七年(1644)止,二卷自顺治元年(1643)起至十二年(1655)止。

二卷分目列纲,各有不同。第一卷分十五类,为:舆地、城池,公署,庙宇,文庙,官属,乡举,岁贡,武职,乡贤,孝子,贞烈并义妇,貤封,灾异,墓志。第二卷分九类,为:一舆地志附城池、里甲,二建置志附公署、坛壝、庙宇、仓储、绰楔,三食货志附丁役、课税,四学校附文庙、儒学,五秩官志附官属、名宦,六选举志附甲科、乡举、岁贡、武职,七人物志附孝子、贞烈并义妇,八杂述志附灾祥,九艺文志附记。万历二十四年至崇祯十七年,为期不长,故此本增续,寥寥无几。顺治元年至十二年间,人物、文事应记载的,实为不多。如选举类,此十二年间之登科者,少如凤毛麟角。

该志合二书为一书,体例混乱。苟简率略,不异于草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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