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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城县志

书籍:四库大辞典上 更新时间:2018-09-14 12:47:10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吉林大学出版社《四库大辞典上》第1310页(1316字)

①十卷,清屈振奇修,周维秬撰。

屈振奇,陕西洋县人,进士,官麻城知县。周维秬,字锡白,本县人,进士。

县志毁于前明,清顺治初,县令郑知新得烬余数纸,补缀增益,迄未成书。

继任王潞嘱王汝霖,继续编辑,未竣,屈振奇莅任,延周维秬等重定次第,康熙九年(1670)刻印。

共十卷,分封域志、城社志、民物志、赋役志、秩官志、选举志、人才志、艺文志八纲。封域志始于春秋,终于明,无沿革一门,城池、县署、镇市、古迹等类,因无建置附入城社志,建置附封域,此志纲目轻重未明,故编次失序。学校所关至大,此则未列于纲而附城社志。风俗、物产不附封域,而与灾异、变乱同附民物志。

人才所列子目,仕绩、逸行、流寓、孝子、列女、仙释,逸行至列女附人才志尚可,仕绩则应附选举志,仙释则应附外志,而此编均列于人才志,未恰当。此志因旧志散佚,无所依据,远稽近取,草创成书,使一县山川民物、田赋风俗借以流传。此志尚有抄本。② 二十八卷,清黄书绅、姜廷铭修,章学诚纂。

黄书绅,字佩之,广东陆丰举人,官麻城知县。姜廷铭,山西保德州人,拔贡,继黄书绅知县事。章学诚,详见河北《永清县志》。

康熙九年(1670)前令屈振奇修县志,一百二十年典章经制变更,土田户口增益,及官师名贤姓氏,亟待补辑。

黄书绅官麻城知县五年,奉国史馆饬取各省、府、州、县新志,以备采择,延章学诚为总修。以康熙志编次未善,采其故实,变其体例,黄书绅去任,姜廷铭继之,于乾隆六十年(1795)成志刻印。此志一准史法,共二十八卷,二纪、八考、二表、一略、四列传、十传,卷末丛谈。二纪:一纪国朝大事,附蠲免、赈恤、征讨、祥异;一纪古大事,自三国至明末,附攻守、灾祥。八考:舆图考,附沿革、疆域、风俗、物产等类,山川考,附河湖、坡港等类,古迹考,附城濠、亭台等类,建置考,附城池、廨署等类,赋役考,祀典考,金石考,采碑碣钟磬,艺文考,分经史子集。二表:职官表、选举表。一略:政略,录自宋至清治绩师儒。四列传:录一至四自唐至清仕绩。

十传:儒林、文苑、忠烈、孝行、义行、隐逸、艺术、仙释、流寓、列女。此志尽改前志体制,以史书为法。有纪有表有略有传,为志之创例。③ 五十六卷,首一卷,末一卷,清郑庆华修,潘颐福纂。郑庆华,字观香,广西桂林人,举人,官麻城知县。潘颐福,字芝堂,湖北罗田县人,进士,官翰林院编修。按县志黄书绅于乾隆六十年(1795)续修,又近百年未修,郑庆华知县事,延潘颐福等重修。乾隆志所载仍载,康熙志所载而乾隆志所遗者,酌补,光绪二年(1876)刻印。

《湖北通志》及《黄州府志》皆以志字为提纲,故此志变前志体例,将大事记改为大事志,舆图至艺文诸考,职官选举各表,俱改为志。政略至列女传改为人物志,以体现整齐划一。因咸丰同治间屡遭兵燹,效力殉难邑人甚多,故增兵事志一门。此书体例虽变,但所录事实,仍以前志为依据。

方舆、建置二志,自舆图以至田赋各类,前志所载甚详,悉仍其旧,城乡、户口、关津、砦堡,近年增加,与垒次兴修,按区举报,核实补入。人物志,治绩、仕绩,以及忠孝节烈,据事登载,各以类从。艺文志,凡有关人心风化,采录颇多。其余各门皆删订厘正。此志较前志条理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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