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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川县志

书籍:四库大辞典上 更新时间:2018-09-14 12:51:31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吉林大学出版社《四库大辞典上》第1334页(1112字)

①十卷,首一卷,清何蕙馨修,吴江纂。

何蕙馨,字仲香,河南息县人,增贡,官利川知县。吴江,字枫桥,本县人,贡生。按利川,向属土司,明以来,先属菱州,后属施州卫,乾隆元年(1736)改利川县,以忠孝、忠路、沙溪三司隶之。县志同治以前未有成书。

何蕙馨知县事,思创修邑志,集绅耆商榷,称昔年修郡志时,吴江曾主其事,征文考献体例悉谙,延吴江纂修,于同治四年(1865)成书。《利川县志》同治四年刻本。

此志所列大纲,一遵道光府志。利川自改土归流,始为内地,历代沿革考证维艰,府志统纪六属,载利川事甚略,疆域志依据省郡二志,参以《明史》及《明一统志》,详稽忠孝、忠路、沙溪三司废置时代,分别注明。

利川越在边鄙,前代分隶土司,文武职秩不能详悉。改县以后置县令,立学官,增营弁,有档案可稽。

文章政事卓然可述者不乏其人,官师志中,凡府志已载皆备录,自道光以后增二十余人,其政绩可纪者则小传附。艺文一门,府志所采寥寥无几,此志搜罗较广,凡文有关政治风土者,不论其人存没皆采录,此志乘中创例。

此志虽属创修,其立纲分目以府志为依据,可称大体具备。② 十四卷,首一卷。清黄世崇纂修。黄世崇(参见光绪辛丑《归州志》),官利川知县。

利川改县后,历一百三十余年。至同治四年(1865),县令何蕙馨创修县志,仓促成编,故体例未完善。黄世崇于光绪二十年(1894)补修,成志。《利川县志》光绪二十年钟灵书院刻本,全书十四卷首一卷。

分为:卷一沿革表,卷二疆域表,卷三职官表,卷四选举表,卷五人物表,卷六列女表,卷七户役志,卷八学校志,卷九祠祀志,卷十武备志,卷十一营缮志,卷十二山水志,卷十三艺文志,卷十四列传。黄世崇深于史学,曾与修《湖南通志》,纂修《兴山县志》、《黄陂山水志》、《汉川山川志》。

编辑此志,不循方志常例,仿史书分表、志、传三体。考邑境,后周为盐水县,隋为庸州,唐为清江县,宋为清江县都亭乡,援古证今确有所据。

此志沿革较前志详审。县中疆域之广,数倍于古侯国,为是楚蜀通衢,古昔用兵必经之地,前志考核未详,此志特以表列出,附舆图。

利川置郡州县始于后周,职官前志录自乾隆元年(1736)起,于义未合,此志职官表特为补辑。户役、学校、祠祭、武备、营缮诸志,分纲一遵会典,其中田赋、物产、善堂、书院、私祀、沿祀等类,编纂次第,仍依方志体例。山水志中,山之脉络,水之源流,前志采录未及分明,此仿《水经注》例,逐条详注,首尾始能连贯。艺文志金石类,采录以备掌故,其文不雅驯者,只存名目,不录全文。列传较前志为详,其事迹分注人物表、列女表者,不入列传。此志搜罗宏富,采择详明,由黄世崇一手辑成,可称方志之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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