焚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学 吉林文史出版社《中华古文献大辞典文学卷》第668页(720字)
诗文集。
明李贽(1527-1602)撰。六卷。贽初姓林,名载贽。后改姓李,单名贽,号卓吾,又号宏甫、笃吾、温陵居士。泉州晋江(今属福建)人。回族。
出身航海世家,祖上多与海外异域交往,通外语。贽自幼不喜传注帖括,不信仙、释、道学。
嘉靖间举于乡。曾官刑部员外郎,云南姚安知府。
曾潜心研究王守仁学说,师王学左派“泰州学派”创始人王艮之子王襞。五十四岁辞官,专力着书讲学,因对封建伪道学多有揭露,对程朱理学激烈攻击,触怒权贵,屡遭迫害而不屈。
最后以“敢倡乱道,惑世诬民”罪名系狱,自刎死。有《藏书》、《续藏书》、《续焚书》等。是书乃作者六十四岁时即万历十八年(1590)成书刊刻,明清两季一再禁毁,又一再刊行。约二十一万字。
卷首有自序,其友焦竑序,袁中道撰《李温陵传》。正文含书答二卷,杂述二卷,读史一卷,诗一卷。
末有清黄节跋,增补六篇。共收文近二百篇,诗近百首。
自序称:“所言颇切近世学者膏肓,既中其痼疾,则必欲杀我矣,故欲焚之”。故名“焚”书。
其批判锋芒直指“近世学者”即道学家。如《答耿司寇》、《复周南士》、《答耿中丞》等书札,尖锐泼辣,极富战斗性;并公开以反对孔孟之道的“异端”自居。
其《童心说》、《答邓石阳》等文则提出“天下之至文,未有不出于童心焉者也。”而反对以“闻见道理”实即孔孟之道为心。他欣赏不受儒学羁勒的司马迁、李白、苏轼,实则提倡以反封建的市民思想指导创作。其诗文多与前后七子复古主张相违,诗虽不多,然皆不事格律雕饰,极具战斗精神。
公安派受其影响较深。有明刻本,明清间贝叶山房张氏刻本,清宣统《国粹基本丛书》本,北京中华书局一九六一年点校本,一九七五年《焚书》、《续焚书》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