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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饷

书籍:新编财政大辞典 更新时间:2018-09-13 03:47:59

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辽宁人民出版社《新编财政大辞典》第1024页(750字)

中国旧时历代政府用于军队将士的俸给。

史记·平准书》:“汉兴,……丈夫从军旅,老弱转粮饷”。但考史实,当时军人并无常俸,此处“粮饷”应属军队的食耗粮米。至《隋书·食货志》载,北齐文宣帝时(550-559年)“是时用度转广,赐与无节,府藏之积,不足以供。乃减百官之俸,撤军人常廪,并省州郡县镇戍之职。”说明当时军人已有经常性的俸饷。此后至唐中叶,行府兵制,军人于农闲操练,其饷以农自奉。

唐开元天宝年间(713年-755年),因府兵无力自备兵器、资粮,析冲府(提供兵员的官府)无兵可交,府兵制名存实亡。在府兵制不行的过程中,募兵制渐兴。

不过,此时募兵制下的兵员,除了政府供其衣食武器之外,尚无俸禄。至宋,政府以养兵为国策,不仅是兵员,甚至兵员家属都一起“养”起来,一律给饭吃。

此外,兵员还有定额俸钱、俸粟、春冬衣绵、酱茶钱、食盐以及不定额的赏赐和节日特支。元代实行军户制(寓兵于农),只对常备军兵员发饷,如至元八年(1272年)给襄阳军“自今人月给米四斗”。

明初实行卫所兵制,军饷由卫所屯田收入支给,边事之军饷来自财政。明中叶后,卫所废弛,改行募兵,兵员月饷都由将帅向政府争取。

清代兵制庞杂,兵种有八旗兵、绿营兵、防兵、乡兵。

八旗兵以满蒙人为主,是军队中的贵族,军饷最高;绿营兵为进关后招募汉丁建立起来的野战军,其兵饷次于八旗兵,但主要负担内外军事。防兵和乡兵均为地方政府建立的维持地方治安的地方军,兵饷由地方供给。清兵饷包括月银、月米和料。

清前期岁用兵饷二千万两左右白银,清后期增至近三千万两,常居岁入之半。辛亥革命失败后,各地军阀并起,竞相扩兵自拥,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的几十年中,中国兵员之众,空前绝后,其每年用于军饷之费亦耗国民收入之大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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