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齐户

出处:按学科分类—历史、地理 浙江古籍出版社《中华古文明史辞典》第11页(215字)

北魏皇兴二年(468),慕容白曜等攻克南朝宋青、冀之地。

次年,于其地置齐州,并将当地强宗望族迁往平城附近,置平齐郡(初治今山西大同西,后徙今朔县东南)。户称平齐户,民称平齐民。平齐民被视为汉民上层,身份与良人同,有私有经济。如年入粟六十斛于僧曹,可为僧祇户,免除赋役。后北魏在青、冀之地统治已巩固,太和年间,孝文帝又推行汉化政策,青、冀望族得到优容,平齐郡废,平齐户与平齐民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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