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军政府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1:48:08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250页(506字)
1911年(宣统三年)10月22日长沙光复后,湖南革命党人依据同盟会所拟《革命方略》成立的政权机构,全名“中华民国湖南军政府”。
次日改为“中华民国军政府湖南都督府”。发布《中华民国湖南军政府讨满清檄文》及《湖南军政府示》。焦达峰为军政府都督,陈作新为副都督。都督府内设秘书监、主计处、顾问厅和督勤处等机构,主持日常工作。
在立宪派的强大压力下,军政府被迫另设参议院,以谭延闿为院长。25日,立宪派通过参议院决议,胁迫焦达峰在都督之下,设立军政、民政两部,以谭延闿为民政部长,黄鸾鸣为军政部长;民政部下设会计检查院、盐政处及民政、财政、司法、教育、交通、外交六司,军政部下设参谋、军需、军法、副官四处,负责人均以立宪派任之。
这样,正、副都督几形同虚设。31日,在革命派的支持下,焦达峰召开全省各界代表大会。
在会上,他宣布撤销参议院及军政、民政两部。谭延闿被迫辞去参议院长和部长职务。但会后,立宪派策动兵变,梅馨率部杀害焦达峰、陈作新,拥立谭延闿为都督。之后,谭延闿改组都督府,分设司、厅、局、处治事,而前期官僚政客、地方绅士都被委以要职。
湖南军政府遂为立宪派所篡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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