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纪律八项注意

书籍: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 更新时间:2018-09-16 15:19:45

出处:按学科分类—文体、科学、教育 湖南人民出版社《湖湘文化大辞典上卷》第634页(518字)

人民军队统一的言行准则。

是由毛泽东不断总结革命实践经验而逐步形成的。1927年9月,毛泽东要求湘赣边界秋收起义部队官兵,对待人民群众说话和气,买卖公平,不拉夫,不打人,不骂人。10月,在向井冈山进军途中,又为部队规定了三大纪律:行动听指挥,不拿工人农民一点东西,打土豪财物要归公。1928年1月提出六项注意:上门板,捆铺草,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3月,毛泽东在湖南省桂东县沙田村正式向部队宣布三大纪律六项注意。1929年初,红四军在向闽西进军时又增加了“洗澡避女人”、“不搜俘虏腰包”的内容,成为八项注意。各地红军也先后执行这些规定,但其具体内容各地各军略有不同。1947年10月10日,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颁发了由毛泽东起草的《关于重行颁布三大纪律八项注意的训令》中,统一规定的三大纪律是:一切行动听指挥;不拿群众一针一线;一切缴获要归公。八项注意是:说话和气;买卖公平;借东西要还;损坏东西要赔;不打人骂人;不损坏庄稼;不调戏妇女;不虐待俘虏。

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作为人民军队的革命纪律,对于正确处理军内外关系,团结自己,战胜敌人,加强人民军队建设,起了重大作用。

分享到: